在温哥華找了二個月的房子 ,
終於在老婆的 [推助] 下咬著牙給他租下去 ,
我們這次租的是温哥華西區而且是很西區的地區 ,
房東是當地人 ,
從接我老婆的第一通電話開始 ,
女主人就充滿耐心與善意的情況下接受了我們 ,
我們在此的身份有些怪 ,
只有 5 歲大女兒有加拿大人的身份 ,
而我和老婆都是用觀光客的身份進來陪讀的 ,
所以我們並不具備加拿大人的身份 ,
通常這種情況當地人是不會把房子租給你 .

我們填了數十張的租屋申請書都石沉大海 ,
有的在寫 e-Mail 時就 [謝謝再聯絡] ,
所以這次能在短短的 2 天內把所有的徵信手續都辦好 ,
順利的租到當地人的房子真的很垟幸運 .

話雖如此在 ,
在這二天的爭扎真的很痛苦 ,
這話怎講呢??
因為大約 27 坪大而且是在地下室的租金要 1500 加幣 ,
大約折合台幣 43500 元 ,
同等的價錢可以在台北市租到中等公寓住宅了 .
不過往好處想同樣租金換到加拿大 ,
可以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,
而且這裡的租金包括所有的公共費用 ,
水 , 電 , 瓦斯 , 高速上網 ,.....還有洗碗機伺候我們 ,
想想~~~~~還是合理的價錢啦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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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hn0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