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家每天晚餐過後一定有水果 ,

今天晚上的水果是---鳳梨 .

記得在台北的馬路邊都有卡車載來賣的鳳梨 ,

一顆不到 100 元而且老闆還會把皮削得很乾淨吶 .

在温哥華可就不太好了 ,

首先 ; 温哥華的鳳梨都從美國的加州或是墨西哥過來的 ,

鳳梨本身不大但葉子却很大 ,

這還沒有關係 ,

鳳梨的 [芽眼] 還特別的深 ,

如果要像台灣的那種削法大概只有剩下半顆能吃 ,

為了不浪費珍貴的鳳梨果肉 ,

我特別慢慢的精刻鳳梨的 [芽眼] ,

刻完後就成了一件很美的藝術品 ,

有點捨不得吃說~~~

 

對了順便一提 ,

這裡的鳳梨 1 磅 1.99 加幣 ,

一支鳳梨大約 3.5 磅 ,

所以是 1.99 * 3.5 = 6.97 加幣 (大約合台幣 209元)

比台灣的鳳梨還酸上好幾倍 ,

而且果肉有些硬 ,

色澤也沒有那麼鮮黃 ,

所以 ; ~~~~

我的結論是 ~~~~ 我愛台灣 , 台灣愛我啦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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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hn0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