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件事情是發生在上個星期五的晚上也就是 3 月 4 日(五) ,
那一天晚上我出席 MAGGIE 學校的家長班級委員會 ,
討論一些看似不痛也不養的議題 ,
以下是當天的會議議程 :
1. 主席致詞
2. 校長致詞
3. 工作報告
4. 追認 99 學年度預算及 99 上學期財務報告
5. 組織章程修訂
6. 臨時動議
7. 散會
為了上述的 7 項 (哦~~應該是只有 6 項) 把大家找來開會 ,
說實在話我還真的覺得蠻無聊的 ,
其中第 1. 2. 3. 5. 都是很樣板的議程一點時間價值都沒有 ,
而第 4 項錢花了還追認什麼呢??
原則上我是相信掌錢的人的操守 .
對大家來說最具 [互動] 性的議題應該就是 [臨時動議] 了,
在這個議題中有一位六年級的媽媽向學校爭取借用大會議室 ,
原因是因為小朋友六年級要畢業 ,
想要在學校內辦一個感恩謝師會 ,
為了不要增加學校的負擔她們班願意支付租金及壓金 ,
如果活動結束後沒有把 [大會議室] 恢復原有的乾淨及整齊的話 ,
學校可以用這筆壓金顧工來善後 .
就我個人而言這是一個很不錯的構想 ,
動機很善良也很單純 ,
讓學生在離開學校之前還多留一份美好的回憶 .
對老師而言也很方便 ,
不管是各年級的級任老師 ,
或是各科的科任老師 ,
大家要一起聚在這個校園是非常的方便 ,
就家長的立場而言 ,
場地雖稱不上是華麗舞台 ,
但就安全性來說就勝過校外的任何一個地方 .
可是校方卻在第一時間拒決 ,
拒決的理由是 [這是會議室] ,
比較不適合拿來做活動或是 [吃吃喝喝] .
當時我聽了之後心裡就有些不悅 ,
但我沒有說出來 ,
回到家後和水某談論這件事情 ,
才發現我犯了大多數人的錯誤 [自私] ,
心裡總是想反正也不關我的事就別管那麼多吧!!
我應該為那位六年級的媽媽挺身而出據理力爭 ,
向校方反駁 [大會議室不適合吃吃喝喝] 的這個荒堂的理論 ,
我辯駁的理由有以下二點 ;
第一 ;
學校可以把 [老天祿] 找到 [大會議室] 辦團購 ,
而且還免費試吃 ,
大人(官)們可以在 [大會議室] 搞試吃辦團購 ,
為什麼小朋友六年來要辦一場(也是唯一的一場)感恩餐會就不行 .
第二 ;
家長委員會在晚上開會時也在這個 [大會議室] 吃包子啃粽子 ,
為什麼這些大人(官)們可以 ,
為什麼小朋友不行 .
我們的社會已經充滿了許多的不公平現象 ,
很多的 [行為] 是因人設事而非 [因地置宜] ,
一樣的行為大人(官)們在 [大會議室] 可以 ,
小朋友們卻不行 .
在小學的校園內就已經存在這種 [因人設事] 的遊戲規則 ,
試問法制在那裡 ,
如此的老大心態要如何辦好教育呢??
在此之前 MAGGIE 先前唸的新生國小有一班六年級的師生 ,
他們在跨年夜前向學校申請在校過夜 ,
這個活動是自由參加 ,
想當然爾幾乎是全班都參與這個活動 ,
有些家長還特地花錢去買睡袋 ,
為的就是要讓小朋友們留下一個深刻的體驗和不一樣的回憶 ,
就算畢業典禮那一天他們會因為感情太好回憶太多而哭成一團 ,
但總比 [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] 來得更好更棒不是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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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我寫這篇 BLOG 的同時 ,
家長會傳了一封簡訊給我 ,
通知我這個星期五 (3月11日) 晚上6:30 要開委員會議 ,
太好了 ,
我贖罪的機會到了 ,
我不能因為事不關己就悶不坑聲 ,
我因該就事情本生的義意和背後所代表的價值來發聲 ,
我不應該看到不對等的行為而不做為 .
這個星期五晚上我不會接受委員會的 [餐盒] ,
我會吃飽飯再過去 ,
不但如此我也會連同上星期吃的包子和粽子的錢一起還給家長會 ,
最重要的是我會為那位六年級的媽媽發聲 ,
雖然我不認識她 ,
但我認為我該做對的事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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